原标题:瑞聚股份: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831072 证券简称:瑞聚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注:上述 2023年与关联方交易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 基本情况
1、关联方: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峰
成立日期:2017-06-06
实际控制人:翁洁真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曹各庄路 34号院 2号楼 14层 1406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原子公司,2024年 1月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转让前 12个月内,公司董事余泽曦曾为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高管,公司董事董栋曾为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毛永泉曾为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公司预计向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含服务)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方:毛永泉、黎樱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关联关系:毛永泉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黎樱系毛永泉配偶。
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毛永泉、黎樱预计为公司贷款提供无偿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毛永泉预计向公司提供无偿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毛永泉、董栋、余泽曦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1、公司向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含服务)的定价按照往期合同单价执行。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融资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原则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上述议案预计金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831072 证券简称:瑞聚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4年 发生金额 | (2023)年与关联 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 ||||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 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含 服务) | 15,000,000 | - | 2024年公司原子公司 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导致关联交易 增加 |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 ||||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 ||||
其他 | 接受关联方担保、接受 关联方财务资助 | 30,000,000 | 15,070,611.92 | 2024年根据发展需要 预计发生金额增加 |
合计 | - | 45,000,000 | 15,070,611.92 | - |
(二) 基本情况
1、关联方: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峰
成立日期:2017-06-06
实际控制人:翁洁真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曹各庄路 34号院 2号楼 14层 1406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原子公司,2024年 1月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转让前 12个月内,公司董事余泽曦曾为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高管,公司董事董栋曾为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毛永泉曾为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公司预计向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含服务)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方:毛永泉、黎樱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关联关系:毛永泉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黎樱系毛永泉配偶。
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毛永泉、黎樱预计为公司贷款提供无偿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毛永泉预计向公司提供无偿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毛永泉、董栋、余泽曦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1、公司向北京汇邦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含服务)的定价按照往期合同单价执行。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融资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原则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上述议案预计金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