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2023年12月29日)兴业银行尾盘直线涨停一幕吗?
在当日宣布将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深入核查后,1月6日晚,上交所再次发布通报称,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在交易兴业银行过程中构成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拉抬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决定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据悉,这是一般情况下交易所层面对异常交易行为做出的顶格纪律处分决定。
图片来源:上交所微博
上交所表示,该所将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强化异常交易监管,继续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交易秩序。同时,再次提醒投资者合规审慎参与交易。
对相关投资者名下证券账户实施纪律处分
据上交所最新通报,2023年12月29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在交易兴业银行过程中,以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大笔申报成交,构成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拉抬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
当日,兴业银行股价盘中走势平稳。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证券账户以涨停价申报买入该股31笔,共1813.51万股,成交1330.67万股,金额21570.18万元,成交量占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该股总成交量的99.99%,拉抬股价幅度达9.70%。
随后,上交所自2024年1月2日起依规对相关投资者名下证券账户紧急采取了暂停交易的监管措施。
上交所强调,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严重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违规情节严重。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决定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上述纪律处分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上交所责令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进行说明,并对其实施监管谈话,要求相关主体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前刚大手笔增持兴业银行股份。2023年12月10日晚,兴业银行公告称,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增持兴业银行股份5.59亿股。截至2023年11月30日,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持有兴业银行股份5.81亿股,占比2.80%。
此前已火速通报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日兴业银行尾盘涨停后,上交所便火速发布关于兴业银行股票2023年12月29日收盘集合竞价异常交易情况的通报。
图片来源:上交所微博
当日,上交所称,经初步核查,2023年12月29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兴业银行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原因为某投资者以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大笔申报成交所致。上交所将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深入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当天股价的明显异常波动,兴业银行亦发布公告称,关注到2023年12月29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涨停,股价涨幅较大。经自查核实,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即1月2日至1月5日,兴业银行A股累计跌幅为8.64%。
持续对异常交易行为实施强监管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异常交易监管一直是上交所一线监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主要目标是保障证券交易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整体而言,监管机构通过对全市场交易行为的实时、全程监控,及时发现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误导其他投资者交易决策、影响价格机制有效运行的异常交易行为,通过采取警示、暂停账户交易、纪律处分等自律监管措施及时进行制止,对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老鼠仓等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证监会查处。
2023年2月,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规定了5大类10余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的量化标准,包括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以及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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