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迅航星辰: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873959 证券简称:迅航星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迅航星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迅航星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4),并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50万股增加至2002万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并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2309269706),注册资本从650万元增加至2002万元,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结果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4-002)。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迅航星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登记通知书及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航星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873959 证券简称:迅航星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迅航星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迅航星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4),并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50万股增加至2002万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并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2309269706),注册资本从650万元增加至2002万元,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结果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0 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2万 元。 |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500,000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0,020,000股,均为普通股,股东出 资和比例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万 所占比例 号 元) 1 朱艳军 1601.6 80% 2 周柳芳 400.4 20% 总计 2002 100%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万 元) | 所占比例 | ||
1 | 朱艳军 | 1601.6 | 80% | ||
2 | 周柳芳 | 400.4 | 20% | ||
总计 | 2002 | 100% |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关主 管部分批准的其他方式 |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五)公开发行股份或非公开发行股 份 (六)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七)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关主管部分 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在册股东 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 公司后,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 公司后,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 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 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 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 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 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迅航星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登记通知书及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航星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