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龙湖02 (155190):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尚怡达人 2024-01-12 70299人围观 投资债券证券法律人民币
原标题:19龙湖02 :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9龙湖02 (155190):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55190.SH 债券简称:19龙湖02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二)2024年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重庆龙湖企
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重庆龙湖企
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
续持有债券。

3、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该双平
台中的任一平台(竞价交易系统或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进行回售申报。
4、发行人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5、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55190.SH
2、债券简称:19龙湖02
3、回售登记期: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5日(限
交易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
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
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
该双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
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
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
年1月5日(限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4年 2月2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
理兑付。

9、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2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
券回售资金。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东路6号龙湖蓝海引擎产业园
联系人:寸正鹏
联系电话:010-87984299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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