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9信债02 : 关于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董事长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董事长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55192.SH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9信债02 155250.SH 19中信02 155349.SH 19中信03 155529.SH 19中信04 155530.SH 19中信05 155614.SH 19中信06 155615.SH 19中信07 155808.SH 19中信08 163175.SH 20中信02 163323.SH 20中信03 163324.SH 20中信04 163460.SH 20中信05 163461.SH 20中信06 163528.SH 20中信08 188943.SH 21中信01 188944.SH 21中信02 115586.SH 23中信01 115587.SH 23中信02 240180.SH 23中信03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并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7年,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3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年2月25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9信债02”,发行规模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3.85%,期限为5年。
2019年3月19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2”,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4.59%,期限10年。
2019年4月22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3”,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4.71%,期限10年。
2019年7月17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9中信04”,发行规模为7亿元,票面利率为4.46%,期限10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5”,发行规模为18亿元,票面利率为4.60%,期限15年。
2019年8月14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9中信06”,发行规模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4.38%,期限10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7”,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4.58%,期限20年。
2019年,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年11月5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8”,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4.65%,期限20年。
2020年2月26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20中信02”,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3.88%,期限10年。
2020年3月23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0中信03”,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4.00%,期限10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0中信04”,发行规模为6亿元,票面利率为4.30%,期限20年。
2020年4月21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0中信05”,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3.87%,期限10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0中信06”,发行规模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4.16%,期限20年。
2020年5月11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20中信08”,发行规模为19亿元,票面利率为4.20%,期限20年。
2021年11月2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中信01”,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3.49%,期限5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中信02”,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3.79%,期限10年。
202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81号”文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23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3中信01”,发行规模为12亿元,票面利率为3.16%,期限5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3中信02”,发行规模为8亿元,票面利率为3.35%,期限20年。
2023年11月2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23中信03”,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3.19%,期限5年。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签署日,上述债券均处于存续期。
二、 重大事项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朱鹤新,1968年3月出生,2020年3月任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历任交通银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四川省副省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因工作调整,朱鹤新同志辞任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董事长。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日,中信有限尚未聘任新董事长。
4、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安排及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二)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董事长变动为发行人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19信债02”、“19中信02”、“19中信03”、“19中信04”、“19中信05”、“19中信06”、“19中信07”、“19中信08”、“20中信02”、“20中信03”、“20中信04”、“20中信05”、“20中信06”、“20中信08”、“21中信01”、“21中信02”、“23中信01”、“23中信02”和“23中信03”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各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各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关于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董事长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55192.SH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9信债02 155250.SH 19中信02 155349.SH 19中信03 155529.SH 19中信04 155530.SH 19中信05 155614.SH 19中信06 155615.SH 19中信07 155808.SH 19中信08 163175.SH 20中信02 163323.SH 20中信03 163324.SH 20中信04 163460.SH 20中信05 163461.SH 20中信06 163528.SH 20中信08 188943.SH 21中信01 188944.SH 21中信02 115586.SH 23中信01 115587.SH 23中信02 240180.SH 23中信03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并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7年,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3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年2月25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9信债02”,发行规模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3.85%,期限为5年。
2019年3月19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2”,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4.59%,期限10年。
2019年4月22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3”,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4.71%,期限10年。
2019年7月17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9中信04”,发行规模为7亿元,票面利率为4.46%,期限10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5”,发行规模为18亿元,票面利率为4.60%,期限15年。
2019年8月14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9中信06”,发行规模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4.38%,期限10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7”,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4.58%,期限20年。
2019年,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年11月5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19中信08”,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4.65%,期限20年。
2020年2月26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20中信02”,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3.88%,期限10年。
2020年3月23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0中信03”,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4.00%,期限10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0中信04”,发行规模为6亿元,票面利率为4.30%,期限20年。
2020年4月21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0中信05”,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3.87%,期限10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0中信06”,发行规模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4.16%,期限20年。
2020年5月11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20中信08”,发行规模为19亿元,票面利率为4.20%,期限20年。
2021年11月2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中信01”,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3.49%,期限5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中信02”,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3.79%,期限10年。
202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81号”文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23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3中信01”,发行规模为12亿元,票面利率为3.16%,期限5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3中信02”,发行规模为8亿元,票面利率为3.35%,期限20年。
2023年11月2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23中信03”,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3.19%,期限5年。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签署日,上述债券均处于存续期。
二、 重大事项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朱鹤新,1968年3月出生,2020年3月任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历任交通银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四川省副省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因工作调整,朱鹤新同志辞任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董事长。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日,中信有限尚未聘任新董事长。
4、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安排及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二)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董事长变动为发行人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19信债02”、“19中信02”、“19中信03”、“19中信04”、“19中信05”、“19中信06”、“19中信07”、“19中信08”、“20中信02”、“20中信03”、“20中信04”、“20中信05”、“20中信06”、“20中信08”、“21中信01”、“21中信02”、“23中信01”、“23中信02”和“23中信03”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各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各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