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越博: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越博 公告编号:2023-18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
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3〕1070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监管关注函》的具体内容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21年、2022年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越博)对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洁城)存在财务资助行为,发生金额分别是 1,202.24万元、1,668.3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7.1.13条规定,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对外财务资助未履行内部审议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你公司应严肃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二、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监管关注函所指出的问题,公司将积极整改并采取措施消除违规情形,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贺靖表示,其所控制的企业武汉汇璞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汇璞”)前期对公司提供借款,其承诺将尽快协调武汉汇璞、湖北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协议,通过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等方式解决前述财务资助问题,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
公司后续将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会进一步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越博 公告编号:2023-18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
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3〕1070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监管关注函》的具体内容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21年、2022年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越博)对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洁城)存在财务资助行为,发生金额分别是 1,202.24万元、1,668.3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7.1.13条规定,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对外财务资助未履行内部审议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你公司应严肃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二、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监管关注函所指出的问题,公司将积极整改并采取措施消除违规情形,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贺靖表示,其所控制的企业武汉汇璞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汇璞”)前期对公司提供借款,其承诺将尽快协调武汉汇璞、湖北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十堰洁城氢能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协议,通过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等方式解决前述财务资助问题,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
公司后续将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会进一步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