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 长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长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的第7天,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开始开放赎回且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1日。
6、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100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1、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情况,请阅读2023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了解本基金法律文件的披露情况。
1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关于代销机构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除本公司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在网站上公示,请留意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专线咨询。
17、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直销专线电话021-61009916或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咨询认购事宜。
18、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事宜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1)样本空间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样本券由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主体评级为AAA、发行期限1年及以下的同业存单组成,以反映信用评级为AAA的同业存单的整体表现。
(2)样本选取方法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样本由满足以下条件的同业存单构成:
1)种类: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同业存单,债券币种为人民币;
2)发行期限:1年及以下;
3)主体评级:AAA;
4)付息方式:贴现式、或固定利率付息、或一次还本付息。
(3)指数计算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总市值+报告期样本派息及再投资)/除数×100其中,报告期样本总市值=Σ(净价+应计利息)×发行量×权重因子。
权重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单一发行人权重不超过8%
该指数计算用价格为中证估值价格,其他计算用基础数据、除数调整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7天。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和转换申请。本基金开始开放赎回且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本基金开始开放赎回前且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有关赎回的具体规定请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跟踪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的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基金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名称:长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基金代码:018809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的第7天,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开始开放赎回且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七)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认购本基金。
2、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期,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缩短发售时间。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并提前公告。
募集期满,且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仍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传真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认购。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在投资者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4、认购份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该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可得到100,050.00份基金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将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二)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四)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100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三、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年度年检。)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凭证客户联回单复印件。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认购资金的缴纳
投资者需按照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表:公司直销账户列表
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专户) |
开 户 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
账 号: | 03492300040003423 |
联行行号: | 30398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3290028025 |
账户二:中国建设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 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
账 号: | 31001520313050002399 |
联行行号: | 52440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5290061008 |
账户三:中国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
账 号: | 445559213730 |
联行行号: | 40358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4290003582 |
账户四:中国工商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证券大厦支行 |
账 号: | 1001184219000070625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2290018429 |
账户五:招商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行: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216089229110001 |
联行行号: | 82051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08290003020 |
账户六:交通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行: |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
账 号: | 310066580018004768770 |
联行行号: | 066580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01290050844 |
账户七:浦东发展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行: | 浦发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
账 号: | 97460153850000011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10290097462 |
账户八:宁波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行: | 宁波银行上海虹口支行营业部 |
账 号: | 70170122000023937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13290010158 |
账户九:兴业银行 | |
户 名: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账 号: | 216200100102266595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309290000107 |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募集期结束,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认购款项本金将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认购情况。
造成无效认购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3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A、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即可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交易账号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B、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见本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的相关公告。
C、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银行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银行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上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五)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场外券商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网点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F、预留印鉴;
G、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网点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E、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四、清算与交割
基金管理人概况 | |||
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37楼、38楼 | ||
邮政编码 | 200120 | ||
批准设立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 ||
注册资本 | 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 ||
设立日期 | 2003年5月9日 | ||
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元瑞 | ||
电话 | 021-61009999 | ||
传真 | 021-61009800 | ||
联系人 | 魏明东 | ||
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 | ||
经营范围 |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50万元 | 44.55% |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49.5万元 | 31.21% |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2500.5万元 | 15.15% | |
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1万元 | 4.55% | |
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49万元 | 4.54% | |
总计 | 16500万元 | 100% |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1 |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37楼、38楼 | ||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 | 联系人:顾洵 | |
电话:021-61009916 | 传真:021-61009917 | |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 | 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 |
2、场外代销机构 |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 ||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 ||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 联系人:季平伟 | |
电话:0755-83198888 | 传真:0755-83195109 | |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 网址:www.cmbchina.com |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 ||
法定代表人:郑杨 | 联系人:唐苑 | |
电话:021-61618888 | 传真:021-63604199 | |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 网址:www.spdb.com.cn | |
3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 ||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 ||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 联系人:陈剑虹 | |
电话:0755-82558305 | 传真:0755-28558355 | |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 |
4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 ||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 ||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 联系人:奚博宇 | |
电话:027-65799999 | 传真:027-85481900 | |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 网址:www.95579.com | |
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 联系人:龚俊涛 | |
电话:021-22169999 | 传真:021-22169134 | |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 网址:www.ebscn.com | |
6 |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 ||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 ||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 联系人:梁微 | |
电话:020-88836999 | 传真:020-88836654 | |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 网址:www.gzs.com.cn | |
7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 联系人:于智勇 | |
电话:0755-81981259 | 传真:0755-82133952 | |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 网址:www.guosen.com.cn | |
8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 ||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 ||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 联系人:范坤 | |
电话:0931-4890208 | 传真:0931-4890628 | |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6898888 | 网址:www.hlzq.com | |
9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 ||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 ||
法定代表人:张伟 | 联系人:郭琳 | |
电话:025-83290979 | 传真:025-84579763 | |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 网址:www.htsc.com.cn | |
10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 ||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 ||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 联系人:王阳 | |
电话:0755-22626391 | 传真:0755-82400862 | |
客户服务电话:95511一8 |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 |
1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 ||
法定代表人:王晟 | 联系人:辛国政 | |
电话:010-80928123 |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 |
1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 ||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 联系人:张颢 | |
电话:010-85130588 | 传真:010-65182261 |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 网址:www.csc108.com | |
13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 ||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 ||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 联系人:洪成 | |
电话:0755-23953913 | 传真:0755-83217421 | |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 网址:www.citicsf.com | |
1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 联系人:侯艳红 | |
电话:010-60838888 | 传真:010-60833739 | |
客户服务电话:95548;400-889-5548 | 网址:www.citics.com | |
15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 ||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 ||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 联系人:焦刚 | |
电话:0531-89606166 | 传真:0532-85022605 | |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 网址:http://sd.citics.com/ | |
16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 ||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 联系人:马良婷 | |
电话:021-20691832 | 传真:021-20691861 | |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 网址:www.erichfund.com | |
17 |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 ||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 联系人:李娟 | |
电话:021-38602377 | 传真:021-38509777 | |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 网址:www.noah-fund.com | |
18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 ||
法定代表人:陶怡 | 联系人:徐超逸 | |
电话:021-20613988 | 传真:021-68596916 | |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 网址:www.ehowbuy.com | |
19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 ||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 联系人:陈慧慧 | |
电话:010-85657353 | 传真:010-65884788 | |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 网址:www.licaike.hexun.com | |
20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 ||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 ||
法定代表人:其实 | 联系人:余强萍 | |
电话:021-54509998 | 传真:021-64385308 | |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 网址:fund.eastmoney.com | |
21 |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 ||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 ||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 联系人:陈东 | |
电话:021-52822063 | 传真:021-52975270 | |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 网址:www.66liantai.com | |
22 |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 ||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 ||
法定代表人:肖雯 | 联系人:邱湘湘 | |
电话:020-89629099 | 传真:020-89629011 | |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 网站:www.yingmi.cn | |
23 |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 ||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 联系人:丁向坤 | |
电话:010-56282140 | 传真:010-62680827 | |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 网站:www.hcfunds.com | |
24 |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 ||
法定代表人:张峰 | 联系人:王宫 | |
电话:021-38789658 | 传真:021-68880023 | |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 网站:www.jsfund.cn | |
25 |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 ||
法定代表人:李楠 | 联系人:吴迪 | |
电话:010-57319532 | ||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 网站:www.danjuanfunds.com | |
26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 ||
法定代表人:王翔 | 联系人:张巍婧 | |
电话:021-65370077-255 | 传真:021-55085991 | |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 网站:www.jiyufund.com.cn | |
27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 ||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 ||
法定代表人:李刚 | 联系人:袁伟涛 | |
电话:029-88447611 | 传真:029-88447611 | |
客户服务电话:95325或400-860-8866 | 网站:www.kysec.cn | |
28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 ||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 ||
法定代表人:俞洋 | 联系人:杨莉娟 | |
电话:021-54967552 | 传真:021-54967293 | |
客户服务电话:95323 | 网站:www.cfsc.com.cn | |
29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 ||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 联系人:孙燕波 | |
电话:010-85556048 | 传真:010-85556088 | |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 网站:www.crsec.com.cn | |
30 |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 ||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开发区科创11街18号京东大厦A座15层 | ||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 联系人:隋斌 | |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 传真:010-89189566 | |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 ||
31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 ||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 ||
法定代表人:戴彦 | 联系人:陈亚男 | |
客服电话:95357 | 传真:021-23586860 | |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 ||
32 |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 ||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 联系人:马烨莹 | |
电话:021-50712782 | ||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 网址:www.520fund.com.cn | |
33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 | ||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22楼 | ||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 联系人:梁微 | |
电话:0769-22115712 | 传真:0769-22115712 | |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 网址:www.dgzq.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