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兆
在加强金融发展的同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成为了重要课题。日前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对地方债的部署,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债一贯的重视,还体现了构建地方政府债务运行机制的新方案、新策略。此次会议还更加注重政府债务管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希望通过用好政府债务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方面提升地方债管理维度
“此次中央从三个方面将地方债的管理提升到了新的维度。”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从财政和金融两个角度提出防风险的目标,确保地方政府债务可控。二是从债务管理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规范地方债的管理,尤其是在分类管理下,如何提升地方债的运行效率。三是从全局的角度优化政府财务管理,尤其是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的比例关系和结构。
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在此前“一揽子化债”方案的基础上,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从更高的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从短期与长期、存量与增量、总量与结构的角度,推进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及地方债务管理机制建设。这一提法意味着更高层次、更系统化的顶层设计逐渐形成,地方债务风险化解与治理将进入新阶段。
业内人士表示,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央财政近年来积极支持地方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一方面,积极采取举措帮助地方缓解债务困难。例如,今年四季度增发1万亿元特别国债帮助地方缓压等。另一方面,基于“一揽子化债”方案,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地方债务重组、展期降息,降低合理存量债务利息负担、稳妥缓释隐性债务风险。
“两个建立”实现深层考虑
防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此次会议强调,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和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既考虑了发展实体经济的需要,也考虑了债务风险的防控。”杨海平表示,“两个建立”意味着要从财政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优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归还各环节,并从债务限额的确定、管控等方面,确保债务的可持续性,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何代欣则表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长效机制,将进一步明确地方债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和策略。从债务发行的限额来看,可进一步科学化地方债务发行的限额及分配方式;从债务运行的管理来看,可充分发挥债务资金稳投资、稳增长的积极作用。从风险监管和防范的角度来看,可提出多方监管、联合监管等基本设想和思路。“总体来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就是要充分利用期限延长和债务成本下降的窗口期,让地方政府债务进入可持续良性运行区间。”
“而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地方债务管理机制也是各方期待比较高的内容。”何代欣表示,一是要坚持地方隐性债务显性化的管理思路,把弄清楚债务规模、期限结构和融资成本作为制定管理策略的基础。二是要以高质量发展目标为主线索,突出地方债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地方债务对于稳投资、稳增长,推动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落地实施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三是通过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方财务管理机制,提升各方面管理运用地方债的能力。
适度优化央地债务结构
对于此次会议提到的“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业内人士指出,这是优化政府债务结构以及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方式,后续可能会适度优化中央债务和地方债务的比重,进而缓解地方债务压力。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第一,与地方债务比重相比较,我国中央财政债务相对较低,提升中央财政的负债比例存在一定空间。第二,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全国性公共产品的需求量仍在提升。第三,目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提升中央债务比重,财政融资成本可控。
何代欣表示,首先,中央债务和地方债务都是政府债务的构成部分,优化其比例和融资成本,对于整体性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都是十分重要的。其次,中央债务和地方债务当前所面临的情况各不相同,两者规模的增速和融资的成本都有较大差异,这需要总体权衡和细致分解。最后,优化中央债务和地方债务结构,能够带来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以及财政和金融之间的相互协调,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同时有助于促进地方财务管理体制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