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鼎科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在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2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1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炳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提高凝聚力,将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在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2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1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炳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提高凝聚力,将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