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ST长方(300301):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尚怡达人 2023-10-16 2982人围观 股票投资汽车科技股东大会
原标题:*ST长方: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担保]*ST长方(300301):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20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仆实业”)新增 10,0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 6%,借款期限一年(以每笔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各自资产为公司向车仆实业的借款余额及拟新增借款额度提供顺位抵押担保。

车仆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刚先生,与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系兄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向车仆实业借款余额为 23,500万元。根据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及实际需求,公司拟向关联方车仆实业新增 10,0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 6%,借款期限一年(以每笔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事项有效期限为自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业务期限内关联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签署并执行本次新增关联借款额度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资产抵押情况
基于上述关联借款余额 23,500万元及拟新增的关联借款额度 10,000万元,公司拟以名下位于工业区坪山镇长方照明工业厂区及位于青研一路以南、青研二路以西长方集团楼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顺位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其名下位于高安市工业园环城东路以西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提供顺位抵押担保;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其名下位于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汇锦路等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提供顺位抵押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抵押物均已抵押至银行,抵押贷款余额为 20,650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9NJL2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腾社区光辉路 17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汽车租赁与销售(不含代驾);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与公司关联关系:车仆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刚先生,与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系兄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车仆实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经查询,车仆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实控人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借款总金额为 18,7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实控人关联方实际借款余额为 23,500 万元。 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同时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顺位抵押担保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能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性资金压力,借款利率及担保标的物系公司与关联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该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公司筹措生产经营用资金,确保流动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以各自房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顺位抵押担保系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同关联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经公司与关联方充分协商后确定,借款利率公允、合理。公司及子公司以各自房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顺位抵押担保系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本次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及以资产抵押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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