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咨国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审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或“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专门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谨慎负责的原则,在仔细阅读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志宏先生、张筱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充分了解上述被提名人的职业经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等情况,上述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为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充分了解上述被提名人的职业经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等情况,上述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时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业务整合的方式,替代原承诺的控股权转让方式,解决广咨国际与四家设计院的同业竞争问题。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环保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设计院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变更后的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与广咨国际、广东省环保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四家设计院签订三方《业务合作协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业务合作协议》是变更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必要组成部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子晖、饶静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审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或“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专门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谨慎负责的原则,在仔细阅读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志宏先生、张筱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充分了解上述被提名人的职业经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等情况,上述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为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充分了解上述被提名人的职业经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等情况,上述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时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业务整合的方式,替代原承诺的控股权转让方式,解决广咨国际与四家设计院的同业竞争问题。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环保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设计院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变更后的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与广咨国际、广东省环保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四家设计院签订三方《业务合作协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业务合作协议》是变更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必要组成部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子晖、饶静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