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2平证07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平证 Y1 债券代码:185147 债券简称:22平证 03 债券代码:185632 债券简称:22平证 04 债券代码:185633 债券简称:22平证 05 债券代码:137563 债券简称:22平证 06 债券代码:137656 债券简称:22平证 07 债券代码:137657 债券简称:22平证 08 债券代码:137803 债券简称:23平证 02 债券代码:138892 债券简称:23平证 03 债券代码:138893 债券简称:23平证 04 债券代码:138996 债券简称:23平证 05 债券代码:138997 债券简称:23平证 06 债券代码:115249 债券简称:23平证 07 债券代码:115250 债券简称:23平证 08 债券代码:115371 债券简称:23平证 09 债券代码:115372 债券简称:23平证 10 债券代码:115489 债券简称:23平证 11 债券代码:115490 债券简称:23平证 12 债券代码:115652 债券简称:23平证 13 债券代码:11573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3年 9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信证券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提请投资者关注: 一、 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前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相关事项可参见发行人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2023年9月22日,发行人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2日,本次案件各方当事人信息如下:
原告:王雁序等 2496名投资者
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及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平安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家律师事务所。
(二) 案件的具体事由与进展
1. 诉讼案由
本案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作为乐视网二级市场投资者,认为因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被曝光后,乐视网股价下跌,致其权益受损,并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乐视网承担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要求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作为虚假陈述过错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求平安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5家会计师事务所及1家律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本案原告诉讼请求
(1)原告诉请判令被告乐视网向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项;
(2)原告诉请判令除乐视网外的其他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原告诉请判令所有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全部的诉讼费用。
3. 判决情况
目前一审判决,被告乐视网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2,039,838,009.17元及案件受理费。其中,发行人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案件执行情况、调解情况
不涉及,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所涉及的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受托管理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债券简称:21平证 Y1 债券代码:185147 债券简称:22平证 03 债券代码:185632 债券简称:22平证 04 债券代码:185633 债券简称:22平证 05 债券代码:137563 债券简称:22平证 06 债券代码:137656 债券简称:22平证 07 债券代码:137657 债券简称:22平证 08 债券代码:137803 债券简称:23平证 02 债券代码:138892 债券简称:23平证 03 债券代码:138893 债券简称:23平证 04 债券代码:138996 债券简称:23平证 05 债券代码:138997 债券简称:23平证 06 债券代码:115249 债券简称:23平证 07 债券代码:115250 债券简称:23平证 08 债券代码:115371 债券简称:23平证 09 债券代码:115372 债券简称:23平证 10 债券代码:115489 债券简称:23平证 11 债券代码:115490 债券简称:23平证 12 债券代码:115652 债券简称:23平证 13 债券代码:11573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3年 9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信证券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提请投资者关注: 一、 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前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相关事项可参见发行人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2023年9月22日,发行人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2日,本次案件各方当事人信息如下:
原告:王雁序等 2496名投资者
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及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平安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家律师事务所。
(二) 案件的具体事由与进展
1. 诉讼案由
本案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作为乐视网二级市场投资者,认为因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被曝光后,乐视网股价下跌,致其权益受损,并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乐视网承担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要求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作为虚假陈述过错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求平安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5家会计师事务所及1家律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本案原告诉讼请求
(1)原告诉请判令被告乐视网向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项;
(2)原告诉请判令除乐视网外的其他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原告诉请判令所有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全部的诉讼费用。
3. 判决情况
目前一审判决,被告乐视网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2,039,838,009.17元及案件受理费。其中,发行人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案件执行情况、调解情况
不涉及,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所涉及的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受托管理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