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握服务国家大局这个战略方向。金融保险业要履行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必须心怀“国之大者”,把自身改革发展融入到国家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最需要的领域。具体到保险企业,就是要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从经济补偿、社会治理、资金融通、财富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把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以及强化保障粮食、能源和重要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责任,作为谋划工作的发力点,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服务国家大局中不断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
二是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天职和宗旨。金融业必须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保险业而言,就是要坚持“保险姓保”,进一步发挥核心功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深度融入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以资金支持为例,保险资金具有周期长、规模大等特点,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天然契合,是社会直接融资的重要来源,可以通过股权、债权等多元投资方式,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科技自立自强、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长期以来,中国人寿(601628)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到目前为止,服务实体经济存量投资规模已突破4.2万亿元。
三是积极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任务。作为有效的市场化风险管理机制,保险自诞生之日起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环境治理、社会管理、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灾害预防与救助等方面,发挥增强社会韧性、保障发展安全的重要作用。比如,在民生保障方面,通过开展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业务,有效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人民群众抗风险能力。其中,中国人寿经办了228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3.5亿人,有效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在灾害救助方面,将保险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成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有力补充。在风险减量管理方面,借助科技手段,从风险事后损失分担向风险事前预防、事中干预延伸,最大限度降低出险损失。
四是抓好防范化解风险这个永恒主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永恒主题。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将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防范化解风险的关键是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保险业作为管理风险的行业,更要扎实做好自身风险的防范化解。首先要注重自身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合规经营,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增强风险感知、风险研判、风险处置能力;其次要注重科技赋能,运用科技手段建设全覆盖、穿透式的风险感知系统,为实现“四早”提供强大支撑;再次要注重协同联动,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其他市场主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提早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