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中财G4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尚怡达人 2023-08-24 2204人围观 投资债券金融利润会计
原标题:23中财G4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发行公告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注册金额 15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30亿元
增信情况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签署日期:2023年 8月 15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中金财富证券”或“中投证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154号)。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3、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92.65亿元(2023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57亿元(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净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期限为3年;品种二债券期限为5年。本期债券引入双向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的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7、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2%-3.2%;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6%-3.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8、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23年8月22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1、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在履行程序合规且报价公允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如遇市场变化其他特殊情况,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投资者及各相关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簿记时间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8、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9、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20、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简称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2022年6月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54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150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期限为3年;品种二债券期限为5年。本期债券引入双向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的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8月24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8月24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间每年的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8年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置换到期公司债券。

(二十三)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以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3年 8月 21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23年 8月 22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2023年 8月 23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款通知书
T+1日 (2023年 8月 24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公告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期债券的发行认购。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2%-3.2%;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6%-3.6%。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3年 8月 22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3年 8月 22日(T-1日)14:00-18:00之间将《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及投资者等各相关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申购人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万元,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并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申购人在该申购利率上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年 8月 22日(T-1日)14:00-18:00间将以下文件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1)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询价及认(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有关债券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文件(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QFII、RQFII);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主承销商也有权根据询价情况、与机构投资者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与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确认单方面豁免或者降低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要求。

簿记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广场 E座 20层华泰联合证券; 申购传真:021-61208185;
咨询电话:021-38966922;
簿记邮箱:bj-htlh2@htsc.com。

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专业机构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年 8月 22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期债券的发行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

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申购人在《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23年 8月 23日(T日)至 2023年 8月 24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并于 2023年 8月 22日(T-1日)14:00-18:00间将以下申购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1)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有关债券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文件(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QFII、RQFII);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3年 8月 23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项在 2023年8月 24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证券账户号码+中金财富公司债”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收款单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账号:4000010229200147938
系统内行号:27708217
收款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时行号:102584002170
收款银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飞亚达大厦 1楼工商银行
联系人:吴楚潮
联系电话:0755-83258476、0755-83252979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23年8月24日(T+1日)15:00前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就其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涛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联系电话:0755-82026693
传真:0755-82023418
联系人:赵艳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 401
联系电话:025-8338 9257
传真:025-8338 7711
联系人:王成成、胡淑雅
(三)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联系电话:021-20730733、021-20730714
传真:021-38565900
联系人:杨铃珊、颜志强、何伟豪、俞读修、王平、段思豪、张风富 (四)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联系电话:0571-87826913
传真:0571-87820057
联系人:赵蒙、王佳、王天雅
(以下页无正文)
附件一: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年期(利率区间:2.2 %-3.2%)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年期(利率区间:2.6 %-3.6%)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参与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本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 2023 年 8月 22日 14:00至 18:00间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21-61208185,咨询电话: 021-38966922,簿记邮箱:bj-htlh2@htsc.com。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申购人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 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本表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 簿记管理人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 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主承销商、投资者及各相关方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如遇市场变 化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各相关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 销。 2、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 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具 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 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 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 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 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 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本期申购款已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 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规或合同约定要求,申购人确认本期申购不存在以下监管明确禁止的情形:(1) 申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2)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 利益主体输送利益;(3)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5、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 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认购本期债券的,应当 披露相关情况。申购人确认知悉该监管要求及其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责任,并确认:( )是 (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或申购资金直 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金额 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 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 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 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申购人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 计计算; 12、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 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
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相关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
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
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 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A)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F)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新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新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
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
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
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
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申购人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2.50%-3.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2.80 1,000
2.90 2,000
3.0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3.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00%,但高于或等于 2.9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2.90%,但高于或等于 2.8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2.8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在本认购申请表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有关债券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文件(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
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QFII、
RQFII)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专
业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或邮箱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专业机构投资者传真或发送邮件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21-61208185,咨询电话:021-38966922,簿记邮箱:bj-htlh2@ht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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