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农商行支行行长因沉迷网络赌博,动起了挪用巨额公款和诈骗他人钱财的歪心思,最终被判重刑,锒铛入狱。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山西阳城农商银行及其河北支行连同18名相关责任人领取一张罚单,相关主体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薪酬管理不规范行为,重大关联交易未审批,违规发放贷款”。对此,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对山西阳城农商行及河北支行分别处以100万元和30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而17名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处罚,霍彬峰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处罚。
券商中国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后了解到,霍彬峰系山西阳城农商行某支行行长,2021年1月,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阳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判决霍彬峰犯诈骗罪、挪用公款罪,决定对其执行16年有期徒刑。而其犯下这一系列罪行的根源,是由于霍彬峰沉迷网络赌博,导致自身负债累累。
支行行长沉迷赌博,挪用185万元公款
2021年11月,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霍彬峰于2019年4月被聘任为阳城某银行一支行行长,并于2020年6月被免去支行行长职务,同年8月,被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判决书所提及阳城某银行,是国有资本参股的股份制公司。根据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的行政罚单可以推断出,霍彬峰所在的银行,即为山西阳城农商行。
2019年5月,阳城农商行推出“薪易贷”贷款服务,该贷款是面向阳城农商行服务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银行、保险、证券等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发放的用于家庭消费的贷款。而该贷款是以授信卡为载体,授信期限最长为3年,授信额度为借款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倍或3倍,该贷款产品办理流程有调查、审查、审批等环节,其中,审批环节由各支行行长负责审批。
法院查明,2019年6月至11月,霍彬峰在担任山西阳城农商行某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负责业务管理、贷款审批等职务便利,以仅帮忙完成贷款任务、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等理由,让不明真相的亲友曹某、王某甲等10人提供相关资料后,在该行某支行办理“薪易贷”贷款。
为了使其中4名人员符合贷款要求,霍彬峰还向该银行出具了4份虚假工资证明,随后,霍彬峰将上述10人贷款共计184.98万元归个人使用,用于网络赌博活动,至案发,尚有182.73万元无能力归还。
诈骗多人共计390万均投入赌博
除了通过虚假方式办理贷款用于网络赌博外,霍彬峰还动起了诈骗他人的歪心思。
霍彬峰在2020年4月至5月担任山西阳城农商行某支行行长期间,以借款周转、帮忙完成储蓄任务为名,先后骗取原某甲、杨某甲等6人现金共计390万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前通过自己或他人已退还43万元。
具体来看,裁判文书提到,霍彬峰以借款周转为名,骗取阳城农商行某支行职工原某甲25万元,支行职工原某乙15万元。其中被骗最多的是家住阳城县凤城镇的王某甲,霍彬峰是以帮忙完成储蓄任务为名对其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多达150万元,案发前,霍彬峰已归还20万元。
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均列出了一系列证据证实:包括霍彬峰的归案情况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告知书、霍彬峰参与网络赌博的“某某彩票”二维码、被害人提供的一系列客户明细账和借贷转账回单等物证和人证。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事实上,霍彬峰早在2018年底就开始参与网络赌博,导致其负债累累。随后,霍彬峰利用其担任山西阳城农商行某支行行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并以借款周转、帮忙完成储蓄任务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全部用于网络赌博。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身为被告人的霍彬峰并无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数罪并罚,被判16年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认为,霍彬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款周转或帮忙完成储蓄任务为名,隐瞒实际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的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霍彬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网络赌博的非法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霍彬峰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随后,结合霍彬峰的犯罪情节、性质、主观恶性程度、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霍彬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同时,责令霍彬峰退赔被害人原某甲22万元;退赔被害人原某乙15万元;退赔被害人杨某甲60万元;退赔被害人李某甲80万元;退赔被害人吉某40万元。并追缴霍彬峰违法所得182.73万元,退还至山西阳城农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