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水利部办公厅下发《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水利工程建设属于“建筑施工”高危行业领域的其中之一,投保安责险是法定职责,所以,本指导意见出台,并不是“又一行业要依法投保安责险”,而是该行业投保安责险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要进一步规范。见呢?
1、投保实施不规范
一是投保主体不明确,部分是施工企业投保,部分是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投保。二是投保经费来源不明确,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和项目招标文件中暂未明确安责险经费列支渠道。三是安责险服务产品不成熟,保险机构对水利工程建设及安全生产不熟悉,安责险产品设计不够科学,针对性、指导性不强。
2、预防服务履行不到位
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专业第三方机构相对较少,保险机构也缺乏水利施工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存在事故预防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有的保险机构仅以安全培训或购买安全防护用品等简单的服务内容代替事故预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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