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3月 31日,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日及 2024年 4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95,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5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30元/股,最低价为26.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26,602.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