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股票代码:301068)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467,683.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2,920,154.31 元,提取盈余公积2,744,044.1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843,793.89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7,440,441.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6,047,525.73元,提取盈余公积2,744,044.1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943,923.1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943,923.12元。
根据《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4,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33,706股后的总股本83,066,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766,573.5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24,919,88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8,919,888 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01:49 正海生物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正海生物(股票代码:300653)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191,013,291.8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9,101,329.18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为 171,911,962.6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437,308,148.24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01,220,110.90元。
公司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4,000,0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01:49 金凯生科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金凯生科(股票代码:301509)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01:49 中电环保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中电环保(股票代码:300172)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了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01:49 贝隆精密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
贝隆精密(股票代码:301567)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85,816.0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08,581.61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52,277,234.44元(公司无其他应纳入合并的主体),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1,859,175.5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7,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16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最终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01:49 鼎汉技术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鼎汉技术(股票代码:300011)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39,033.25元,母公司报表完成净利润 43,380,758.35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5,534,451.4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9,793,929.19元。
鉴于 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 2023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考虑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00:14 九号公司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
九号公司(股票代码:689009)公布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994,833.29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2.835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714,871,031份,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409,705份存托凭证后的 705,461,326份存托凭证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亿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5,911,945份存托凭证,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897,938.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399,897,938.06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6.87%。
2、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份现金分红比例。如后续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00:14 华海诚科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
华海诚科(股票代码:688535)公布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38,634.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6,815,403.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 1
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总股本为80,696,4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208,935.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6.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00:14 天德钰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
天德钰(股票代码:688252)公布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835,159.59元。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720,656.78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4%,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